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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省级相关单位和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实施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

一、《指导意见》出台的必要性

一是破解“最后一公里”安全监管难题的有效手段。当前,现有安全监管的范围有限、力量薄弱的问题较为突出,在监管范畴内,仍然存在着不少盲区和短板。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底层,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必须坚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必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精细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借助网格化监管的方式,通过发挥网格员的信息员和宣传员的作用,有利于实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和前期处理,进一步延伸安全监管范围。

二是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提出要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能力与水平,完善“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在这一格局中,群众参与度和社会支持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推行网格化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的“纽带”作用,搭建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沟通的桥梁,能够进一步利用好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构建全覆盖、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氛围,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水平。

三是提高安全监管效能的有力抓手。安全监管效能的提升离不开强有力的安全监管执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信息来源既包括执法机关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上级机关交办、下级部门报请、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执法活动,又包括安全生产的举报和投诉。作为信息员,网格员根据《网格手册》的要求,通过重点面向基层企业、“三小场所”(小商铺、小作坊、小娱乐场所)、家庭户等查看非法生产情况并及时报告,能够为安全监管精准执法提供有效信息,助推安全监管执法效能的提升。